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俗話說:「助人為快樂之本」,當你在幫助別人時,雖然會付出一些有形的事物,但在付出的同時,你也會得到一個無形的事物,那就是愉快的心情。

    為 善最樂的例子,已經在不久之前發生了。中國首善陳光標帶著妻兒一起來到臺灣,高調進行慈善愛心之旅,發紅包幫助弱勢族群。但在行善的過程中,有些並不需要 幫助的人,哭哭啼啼的和他要紅包,有人甚至下跪哀求他,因此陳光標決定不幫助年輕力壯,四肢建全的人。對於他高調行善的事,有人認為有關心到台灣的弱勢族 群;也有人認為是在嫌棄台灣比中國貧窮。陳光標的行善之旅,實現承諾捐出了五億新台幣以上。在離開之前,還表示以後會再來臺灣,「低調」的行善。

    善 事不一定要用金錢做,也不可以用金錢來衡量善還是不善。在日常生活中,有很多做善事的機會。就算是一個很簡單的動作,不只受到幫助的人會感到快樂,你也會 深深體會到「為善最樂」的意義,例如:在公車或捷運上讓座給老弱婦孺、幫別人撿散落一地的物品、或是協助迷路的兒童找到家人……等等。

    其實很多用名聲,金錢,物質……等換來的快樂,都比不上在幫助別人時,那種「為善最樂」的感覺,如果沒有體會過,那真是太可惜了。

2011-2-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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